2005年04月

 

                                                                               http://www.sbcs.com.cn

 

WIN协会2005年年会将于 2005年4月19日 至23日在英国牛津召开。

WAD协会执行董事Richard Jacques-Turner先生邀请斯缔尔总裁出席 2005年5月5日 至8日在希腊罗德岛召开的WAD中期董事会议。

光大永明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与斯缔尔合作举办的 “保险理赔调查技巧”交流研讨会于 3月25日 成功举行

五月份开始,“斯缔尔月讯”将改为每月1号出刊,感谢 大家的长期关注与支持,希望能够多提改善意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4月1日 在北京举行业务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根据协议,双方合作领域除传统的代理保险、存款业务、融资业务、资金结算、电子商务、银行卡和基金合作外,还增加了保险资产托管、信息系统合作开发、合作模式探索等内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月1日 宣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之日正式推出电子保单,并为网上投保的客户颁发了第一张电子保单。

深圳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通过《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引咎辞职”、“新闻监督”等大家熟悉的词汇,首次被写入地方法规。《条例》明确了新闻记者的知情权、无过错合理怀疑权,是新闻媒体行使监督权的一次较大突破。

4名香港居民于 4月3日 在中国南部城市深圳领取了内地司法部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而成为首批获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人。

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后,电子签名将与传统的手写签名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中国工商银行特别关注客户信息系统(CIIS系统)投入使用以来,累计堵住760起个人不良信用客户再融资,拒绝恶意贷款金额达1.11亿元。同期,工商银行还通过使用CIIS系统追回不良信用客户积欠的贷款本息共计109.8万元。

3月31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颁布《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今年起北京市各级法院将对所招的应届毕业生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

   
调查心得

 

 
商业秘密的保护方法  
 

一、以法律手段保护商业秘密。目前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有两种形式:一是侵权行为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是《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二是合同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是《技术合同法》和《劳动法》。

二、以经济手段保护商业秘密。主要包括:1)用分配方法来保护商业秘密。2)用长期化劳动契约来保护商业秘密。3)以某种产权安排,保护商业秘密。三种方法如何选择,则要视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商业秘密的存在形态、收益大小而定。

三、以行政管理手段保护商业秘密。1)建立保护商业秘密的部门;2)建立企业内部相关的保密制度;3)加强宣传教育和检查监督,树立保护商业秘密人人有责的思想,普遍提高保护商业秘密的自觉性;4)将商业秘密的管理纳入企业基础管理体系,变经验式管理为定量定性的目标管理。对内,明确各级领导应负担的保密工作责任,划出各业务系统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把商业秘密管理作为企业基础管理的子项目列入考核体系,对泄密单位、责任者按规定予以处罚;对外,建立商业秘密受侵犯后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商业秘密被侵犯后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5)与员工签订保密合同。

四、借助专业调查机构成熟的风险控制系统保护商业秘密。

     上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手段与方法,哪一个也不能包治百病。总之,企业家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运用各种手段,才能有效地保护本企业的商业秘密。

 保险趣闻

国王的失业保险金

 

泰国前国王帕拉贾德希波克一生中最值得称道的事情之一,就是他在地位声望达到巅峰的时候,对自己命运的清醒预测。

1925年,帕拉贾德希波克登基,当上了泰国国王。执政之后,政绩平平,无所建树,他终日担心害怕有朝一日被政府废黜,成为一个一贫如洗的贫民。为防不测,他同时向英国和法国的两家保险公司投失业保险,那两家保险公司虽然都从未办理过以国王作为被保险人的失业保险,但谁也不愿错过这一扩大公司影响的机会,欣然接受了投保,开出了保险金额可观的保险单。

事实的发展证明了他并非杞人忧天,1935年他被迫放弃了王位。成为平民的前国王虽不能再享受一 国之 君的荣华富贵,但也无穷困潦倒之虑,靠着两家保险公司为他支付的丰厚失业保险金,他安然度过了退位后的6年余生。

 法律知识

诉讼保全

 

什么是诉讼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 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诉讼保全的申请  一般要由案件当事人提出诉讼保全申请,(一般在起诉之后判决之前提出,诉前保全见后文)。

诉讼保全的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诉讼保全范围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诉前保全  诉前保全, 顾名思义,即是在起诉前申请诉讼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 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起诉前向人 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诉前保全有两个应注意的问题:1、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2、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 除财产保全。

 

上一页      返回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