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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
打 假
一、目前我国维权打假的市场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的质量总体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从近几年国家监督部门抽查反映的数据看,始终有20%~30%的抽查样品不合格。对质量问题的投诉已连续多年居高不下,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假冒伪劣商品的投诉量超过投诉总量的80%。当前假冒伪劣横行,欺诈行为不断,严重冲击经济和社会秩序。假冒伪劣的表现虽然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六种:
(一)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与此连带的就是盗用商标,只要是市场上知名就有人以此为目标专门制假。
(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三)冒用或伪造质量标志,或冒用只有经国家权力机关或机构审批才能使用的生产许可证明标志,或伪造、杜撰某种本来不存在的质量标志。
(四)以假充真,用一种产品冒充特性不同的另一产品。
(五)以次充好,以低规格、低等级、低档次的产品冒充高规格、高等级、高档次的产品。
(六)掺杂掺假,故意在一种产品中掺入杂质或掺入质量特性、价格等相差甚远的另一种产品。
从以上六种表现不难看出,侵权事例更加广泛,造假手段更加现代化。他们利用便利的通讯和更加发达的高新技术以假乱真,让人们防不胜防;联合制假、互相勾结。如:有的地方成片、成村甚至整个县地造假、制假,利用金钱开路勾结黑势力和收买腐败分子保护假冒伪劣产品,甚至出现地方保护主义,增加查处打假的难度,甚至危及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人身安全,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造假者不但破坏和浪费资源、破坏了平等公正的竞争原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而且破坏了社会信用,造成信誉危机,道德沦丧,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对先进生产力发展起能动作用的生产关系的形成,可见,打假扶优意义深远,市场广阔,如果促进会能将民间打假机构作为维权调查服务联系点,将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以下简称“服务点”)。
二、维权打假的几种有效途径
(一)政府职能部门的维权打假
以国家技术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等为骨干的对市场经济管理起主导作用的各级职能部门是维权打假的主力军,政府打假是最有效、最直接的治理途径。但仅仅靠国家职能部门进行打假是远远不够的,他们的优势在于有国家赋予的权力,但他们也有其劣势,即:人力、物力不足,力量单薄,经常会有顾此失彼的现象。
(二)民间各种力量自发打假
随着我国经济第一步战略目标的实现和第二步战略目标的顺利推进,一大批为企业保驾护航,以维护商务安全、防止商务欺诈、调查商业信用和企业资产状况为经营内容的服务性机构应运而生,如北京斯缔尔商务调查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联知识产权调查公司、王海打假公司等,这些机构拥有丰富的调查经验、先进的技术设备、高素质的人员和良好的信誉。他们在长期的维权打假斗争中已成为国家维权打假的有力助手,是一支不可忽视的民间维权打假队伍。其优势在于人力充足、物力雄厚,劣势在于没有国家赋予的打假职能,不能充分
发挥其真正维权打假的作用。这些民间组织若经过培训改造,组成网络体系,形成规模,在统一指挥下协同作战、正确决策,既能经常性地进行日常的打假维权,必要时又能集中力量,重拳出击,解决大案、要案。
(三)政府部门与民间力量有机结合维权打假
政府职能部门与民间打假机构采取指导、监督、协调和优势互补的原则,共同维权打假才是一条优选的途径,一是可以充分发挥国家赋予的职权,克服民间力量无权介入市场经济管理的不足;二是可充分利用民间组织人力、物力资源丰富的优势,以弥补政府部门在这方面的不足。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几种办法
(一)有假必查
1、要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重大活动,加大质量舆论宣传,做到人人知假必报。
2、职能部门收到单位或个人举报之后,要按照既定的程序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要及时立案,并推荐给服务点让其对造假、制假者进行调查。
3、服务点接受委托后,按照《个案跟踪程序》(见附件)进行务实性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二)查出必惩
对查出的造假、制假单位及责任人应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受害人给予民事赔偿。
(三)舆论曝光
对社会危害性大、情节严重的造假、制假案件,由职能部门协调新闻媒体给予曝光,以警世人。
(四)成立维权打假基金会,作为维权打假的物质保障。
四、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与服务点的关系
促进会代表国家和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实施并监督全国的维权打假工作。服务点作为促进会维权打假的联系点,除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取劳动报酬外,还应接受促进会的推荐工作,以及政策性指导和工作监督。
(一)促进会对服务点的指导与监督
1、促进会对服务点进行政策性指导、目标管理、定期检查、有错必纠。
2、促进会可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服务点开展调查工作。
3、必要时促进会可协调新闻媒体,为打假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文化氛围。
4、促进会可与服务点签订推荐工作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
5、促进会有权将打假案件推荐给本区域服务点进行调查,服务点不得无故推拖。
6、促进会应认真执行个案跟踪制度(详见附件),定期检查、指导服务点的工作。
(二)服务点加入政府维权打假行列会创造出更大的社会效益
服务点作为民间业余打假组织,不但名不正,言不顺,力量有限,且孤掌难鸣,困难重重,对社会的贡献也是有限的。加入政府打假行列,就像小溪汇入大海成为一股不可抗拒的正义的力量,将会对造假、制假者构成巨大的威胁,并创造出更大的社会效益。
1、服务点接受促进会的推荐和交办的任务,积极开展维权打假业务。
2、在促进会的指导下,与消协、各企业、投诉机构建立联系,建立具有专业性的大容量维权打假信息资料数据库,以供政府、企业和众多消费者利用和查询,以便为国家创造价值,使企业和个人盈利避损。
3、为促进会定期开展质量投诉、通报、选择典型案例分析并提供资料、数据。
4、积极开展《产品质量法》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打假的意识和素质。
5、服务点不以促进会维权服务点的名义从事与此无关的业务。
(三)服务点只有在促进会的政策性指导下才能持续健康地发展
服务点参与政府打假工作是政府维权打假这一主导力量的必要补充,同时也是政府部门对民间组织从事打假活动的支持与肯定。
1、认真接受促进会的政策性指导,遵纪守法,接受目标管理。
2、不断加强职工教育,认真开展岗位培训,逐步提高全员素质,向先进管理水平要效益。
3、不断提高办公现代化水平,认真做到安全、高效、低耗、优质服务。
4、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服务更加专业;
总之,维权打假不但是国家、政府的事情,也是全民的事情。这项工作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已经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我们希望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指导与专业调查机构的工作,并带动全社会的力量,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形成一种有效的社会机制,遏制、摧毁或根除造假、制假违法行为,还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一个质量信得过的消费市场,从而造福人民,造福社会。
以上论点纯属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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